2025年上海市第二十三届跆拳道公开赛
2025年上海市第二十三届跆拳道公开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
上海市跆拳道协会
虹口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上海市跆拳道协会
虹口精武体育馆
上海多龙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待定
四、法律顾问
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
五、比赛时间
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星期五-星期日)
六、比赛地点
虹口精武体育馆(虹口区东体育会路715号)
七、参赛对象
(一)参赛单位须为上海跆协2025年度团体会员;
(二)参赛运动员须为上海跆协注册有效的个人会员(未入会/续费的运动员通过所在团体会员于9月30日前到上海跆协办理个人会员入会、续费手续);
(三)本次比赛仅限上述参赛单位组队报名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八、竞赛项目
(一)竞技比赛
1、个人竞技(男/女)
2、四人团体竞技(男/女)
3、四人混合团体竞技
(二)品势比赛(公开组、专业组)
1、个人品势(男/女)
2、混双品势
3、三人团体品势(男/女)
九、年龄规定、级(组)别设置
(一)竞技比赛年龄规定及级别设置
1.个人竞技:
(1)儿童一组: 7周岁(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男子:13-16kg、-19kg、-22kg、-25kg、-28kg、-31kg、-34kg、-37kg
女子:12-15kg、-18kg、-21kg、-24kg、-27kg、-30kg、-33kg、-36kg
(2)儿童二组:8周岁(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男子:15-18kg、-21kg、-24kg、-27kg、-30kg、-33kg、-36kg、-39kg
女子:14-17kg、-20kg、-23kg、-26kg、-29kg、-32kg、-35kg、-38kg
(3)少儿一组:9周岁(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男子:18-21kg、-24kg、-27kg、-30kg、-33kg、-36kg、-39kg、-43kg
女子:16-19kg、-22kg、-25kg、-28kg、-31kg、-34kg、-37kg、-41kg
(4)少儿二组:10-11周岁(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男子:23-26kg、-30kg、-34kg、-38kg、-42kg、-46kg、-50kg、-54kg
女子:20-23kg、-27kg、-31kg、-35kg、-39kg、-43kg、-47kg、-51kg
(5)少年组:12-13周岁(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男子:30-33kg、-37kg、-41kg、-45kg、-49kg、-54kg、-59kg、-64kg
女子:25-28kg、-32kg、-36kg、-40kg、-44kg、-48kg、-52kg、-57kg
(6)青年一组:14-15周岁(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男子:37-40kg、-44kg、-48kg、-52kg、-56kg、-61kg、-66kg、-71kg
女子:32-35kg、-39kg、-43kg、-47kg、-51kg、-55kg、-59kg、-64kg
(7)青年二组:16-17周岁(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男子:42-45kg、-49kg、-53kg、-57kg、-61kg、-66kg、-71kg、-76kg
女子:38-41kg、-45kg、-49kg、-53kg、-57kg、-61kg、-65kg、-70kg
(8)成年组:18-26周岁(1999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男子:51-54kg、-58kg、-63kg、-68kg、-73kg、-78kg、-83kg、-88kg
女子:43-46kg、-49kg、-53kg、-57kg、-61kg、-65kg、-70kg、-75kg
2.四人团体竞技:
组别
选手编号
男子
女子
儿童组
(7-8周岁)2017-2018出生
1
20-24kg
18-22kg
2
26-28kg
24-26kg
3
31-34kg
29-32kg
4
37-40kg
35-38kg
少儿组
(9-11周岁)
2014-2016出生
1
22-26kg
20-24kg
2
28-34kg
26-30kg
3
37-44kg
33-39kg
4
48-52kg
43-47kg
少年组
(12-13周岁)
2012-2013出生
1
26-32kg
23-29kg
2
35-41kg
32-38kg
3
44-50kg
41-47kg
4
53-56kg
50-53kg
3.四人混合团体竞技
组别
选手编号
级别设置
儿童组
(7-8周岁)
2017-2018出生
1(男)
22-26kg
2(男)
28-34kg
3(女)
20-24kg
4(女)
26-32kg
少儿组
(9-11周岁)
2014-2016出生
1(男)
26-31kg
2(男)
34-40kg
3(女)
24-30kg
4(女)
30-36kg
少年组
(12-13周岁)
2012-2013出生
1(男)
32-38kg
2(男)
41-47kg
3(女)
29-35kg
4(女)
38-44kg
(二)品势比赛年龄规定、组别设置及比赛内容
1、个人品势比赛年龄规定
1.1公开组:
(1)幼儿组: 5-6周岁(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2)儿童组:7-8周岁(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3)少儿组:9-10周岁(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4)少年组:11-12周岁(2013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5)青少组:13-14周岁(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6)青年组:15-17周岁(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7)成年组:18周岁及以上(200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1.2专业组:
(1)儿童组:7-9周岁(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2)少年组:10-11周岁(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3)青少组:12-14周岁(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4)青年组:15-17周岁(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5)30岁以下组:18-30周岁(1995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6)40岁以下组:31-40周岁(1985年1月1日—1994年12月31日)
(7)50岁以下组:41-50周岁(1975年1月1日—1984年12月31日)
(8)60岁以下组:51-60周岁(1965年1月1日—1974年12月31日)
2、品势比赛组别设置及比赛内容
(1)公开组品势:
项目
组别
(8人一组PK制)
品势内容
(每轮比赛上场前抽签一套)
公开组:
个人(男/女)
混双
团体(男/女)
幼儿组
(5-6周岁)
太极一章、太极二章
儿童组
(7-8周岁)
太极二章、太极三章
少儿组
(9-10周岁)
太极四章、太极五章
少年组
(11-12周岁)
太极五章、太极六章
青少组
(13-14周岁)
太极六章、太极七章
青年组
(15-17周岁)
太极七章、太极八章
成年组
(18周岁以上)
太极八章、高丽
(2)专业组品势:
项目
组别
(预赛排位赛
,前八名PK赛)
品势内容
(每轮比赛上场前抽签一套)
专业组:
个人(男/女)
混双
团体(男/女)
儿童组
(7-9周岁)
太极4、5、6、7章
少年组
(10-11周岁)
太极4、5、6、7、8章
青少组
(12-14周岁)
太极4、5、6、7、8章、高丽
青年组
(15-17周岁)
太极5、6、7、8章、高丽、金刚
30岁以下(18-30周岁)
太极7、8章、高丽、金刚、太白、平原
40岁以下(31-40周岁)
太极7、8章、高丽、金刚、太白、平原、十进
50岁以下(41-50周岁)
太极八章、高丽、金刚、太白、平原、十进、地跆
60岁以下(51-60周岁)
高丽、金刚、太白、平原、十进、地跆、天拳
十、竞赛方法
(一)采用上海跆协最新审定的竞赛规则,详见本次比赛技术手册。
(二)竞技比赛规定
1、采用8人一组分组,单败淘汰赛,电脑抽签。
2、个人竞技:儿童组、少儿组每场比赛2局,每局比赛1分半,局间休息30秒;少年组、青年组、成年组每场比赛2局,每局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
3、团体竞技:必须满足4人方可报名参赛,上场前少一人将做弃权处理。比赛时间四分钟,总分制,裁判员开始比赛之后每隔15秒以上教练员可举旗更换运动员,团体竞技不设分差,累计犯规20次即判犯规败。
3、本次竞技比赛使用大满贯品牌电子护具,组委会免费提供电子脚套。
(三)品势比赛规定
1、公开组各级别比赛按8人一组分组,采用PK制。
2、专业组各级别预赛为排位赛,采用打分制,得分前八名进入决赛,决赛采用PK制。
3、每轮比赛上场前抽签决定品势内容。
4、专业组预赛如有2人或2队及以上裁判打分平均分相同,则以表现力高者胜,如表现力相同,则以准确度高者胜,若准确度也相同,则以总分高者胜,如总分也相同,则进行附加赛确定比赛名次。如附加赛后成绩仍相同,则宣布名次并列。附加赛品势由抽签决定。
5、比赛时间控制在1分半钟内(90秒内)。
6、混双品势比赛运动员须为一男一女运动员搭配,三人团体品势运动员须为同一性别。
7、混双、团体品势运动员在同一项目(组别)中只能组队一次。
(四)撤销合并规定
1、竞技比赛各组别(级别)原则上应有不少于3名(队)以上运动员方可比赛,否则向上合并一个级别,或减重至低级别,或取消。如有2人(队)报名,且双方参赛单位均主动提出参赛,并且能接受对方因称重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导致双方都无法正常比赛且参赛费不予退还,即可不撤销合并,否则将进行撤销合并。
2、品势比赛不设撤销合并,满1人(队)即可上场演练品势。
十一、报名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1日(星期三)至10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00截止,逾期报名无效。(未入会/续费的运动员通过所在团体会员于9月30日前到上海跆协办理个人会员入会、续费手续)
(二)报名要求:
1、先网上报名:按照上海跆协官方网站公布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有疑问请咨询上海跆协。
2、再纸质报名: 各参赛单位将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比赛报名表连同《承诺书》打印成纸质文件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上海跆协(上海市黄浦区山东中路311号3楼跆拳道协会),在信封上注明“2025年公开赛报名+团体会员名称”字样。本次比赛不接受手写报名表报名。为确保按时收到比赛材料,请使用顺丰普通快递(请勿同城急送或闪送)。
注:完成上述2种报名方式后为有效报名。
(三)上海跆协团体会员参赛,每个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每个参赛单位教练员报名人数不限,但须为上海跆协2025年度注册、培训合格的教练员;每个参赛单位可报队医1人(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行医资格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各参赛单位每报8名运动员(含8名以下)可报1名随队工作人员,以此类推,计算各参赛队可报随队工作人员数量,多报视为无效。
(五)各参赛单位报名时,必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竞技参赛运动员须提供区级以上医院赛前180天内出具的正常的心电图检验报告,品势运动员无需提供。(如已在今上海市跆拳道邀请赛或上海市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中提交过心电图,则仅需在纸质报名表上注明即可,无需再次提供)。
2、参赛承诺书(附件1)。
3、全体参赛人员电子证件照 (照片打包发送至协会比赛专用邮箱:shtkdjingsai@sina.com。1、邮件标题必须注明道馆(参赛队)名称;2、每张照片的文件名都以姓名命名;3、必须以压缩包形式一次性传送,请勿分开或重复传送)。
(六)各参赛单位及时掌握本次比赛所有信息,及时参加称重、检录等,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上海跆协联系。
(七)为保障比赛安全,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线在编在训的运动员严格禁止报名参赛,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组委会将给予处罚。各参赛单位应根据运动员的健康状况、训练水平和体重级别,合理选择级别或组别报名参赛。
十二、比赛经费
(一)参加竞技比赛(含个人竞技、团体竞技、混合团体竞技)的运动员,选择1个竞技项目需缴付参赛费400元人民币,每增加1个竞技项目增加100元。
(二)参加品势比赛的运动员,公开组、专业组分别收费400元,在所在大组内可选择1-3项报名。公开组、专业组可兼报,但需叠加收费(800元)
(三)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交通费、食宿费以及有关比赛的一切经费。
(四)场地器材、竞赛组织、裁判员、工作人员、奖杯、锦旗、证书等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五)本次比赛组委会为每个运动员统一办理 “人身意外保险”,每个运动员须缴付保险费人民币20元,不参加保险的运动员将取消其比赛资格。本次比赛“人身意外保险”有效时间段为:称重当天0:00开始到比赛最后一天的24:00。(因会员报名后台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资料填写错误导致无法理赔的,由运动员或所在单位承担责任)
(六)组委会将进一步加强赛风赛纪的管理和监督,赛前各参赛单位需缴“赛风赛纪”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如本次比赛期间该参赛单位无违规违纪行为,赛后保证金全额退还。
(七)由于本次比赛前期筹备的经费投入不可收回,各参赛单位报名费交付后,如因各参赛单位原因不能比赛或失去比赛资格的,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一切责任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如因运动员报名参赛的项目(组别)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比赛,导致该运动员本次比赛1个项目(组别)都不能比赛的,报名费予以退还。如因运动员赛前发生骨折无法参赛的,需提供病例报告,组委会查验后退费。
十三、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品势公开组和竞技所有组别报名人(队)数在8人(队)以上,按不超过8人(队)一组分组;报名人数为8人(队)及以下的,按实际报名人(队)数分组及录取名次。
(二)获得各项目(组别)第1名、第2名、第3名的运动员,分别给予颁发金牌、银牌、铜牌。
(三)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
1、个人竞技、个人品势比赛第1、2、3、5名次,积分为:9、7、5.5、2.5分;
2、团体竞技、混合团体竞技、混双品势、团体品势比赛第1、2、3、5名次,积分为:18、14、11、5分。
4、每个参赛单位所有获得1-8名项目(组别)的名次分相加总和为该参赛单位的团体总分。
(四)公布各参赛单位成绩榜
各参赛单位成绩榜包括奖牌榜和团体总分榜。奖牌榜按照各参赛单位获得金牌数、银牌数、铜牌数、奖牌总数的高低排列,金牌数多者列前,金牌数相同、银牌数多者列前,金牌数、银牌数都相同、铜牌数多者列前,如都相同名次并列;团体总分榜按照各参赛单位获得团体总分的高低排列,如相同名次并列。
(五)本次比赛颁发奖牌、证书
颁发奖项参阅本次赛事的《奖项评选办法》。
(六)申报上海市市民业余运动员(跆拳道)等级
申报条件、程序等参阅《上海市跆拳道业余运动员等级评定办法》(2025年修订版)。
十四、申诉
(一)比赛设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受理席,负责受理并审议裁决竞赛申诉案件。
(二)各参赛单位如对某场比赛结果有异议,须于当场比赛结束后的10分钟内向仲裁受理席提出仲裁申请,超过10分钟后的仲裁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提出仲裁申请的参赛单位须指派领队或教练填写仲裁申请表(运动员及其他人无资格提出仲裁申请),并将填写完整的仲裁申请表及仲裁申请费人民币2000元,上交仲 裁申请受理席,由仲裁申请受理席工作人员递交至仲裁委员 会进行审议。如申诉成功改判比赛结果,则返还仲裁申请费人民币1000元,其余人民币1000元上缴至组委会作为比赛经费;如申诉未成功维持原判,则不返还仲裁申请费,仲裁申请费人民币2000元上缴至组委会作为比赛经费。
(四)仲裁委员会审理申诉事项的判决为最后判决,不得再提出申诉。
(五)已经实行了录像审议的比赛,不接受仲裁申诉。
十五、服装、器材规定
(一)各参赛单位参加开幕式须统一着装,运动员领奖时须穿运动服、白色道服或公认品势服及道鞋;参赛单位教练员上场指导比赛时,必须身着正装。
(二)竞技运动员必须身着白色竞技道服参赛,品势运动员必须身着白色道服或公认品势服参赛,道服上可印制中英文队名及队徽,但不得穿着带中国(含英文标识CHINA)、中国国旗标志的道服上场比赛。
(三)各参赛单位运动员在检录、比赛、领奖时所穿戴的服装必须是报名时注明的参赛单位名称,如出现非本参赛单位名称,将取消该名运动员比赛资格、比赛成绩、领奖资格,并按违反赛风赛纪处理,给予取消该名运动员所在单位所有奖项评选资格处罚。
(四)本次竞技比赛使用“大满贯”牌电子护具系统,电子头盔、电子护胸、电子脚套由组委会免费提供。各参赛单位的运动员必须自备并按要求佩戴护裆、护腿、护臂、拳套(护手套)、护齿,不得佩戴护脚背。比赛时,护裆、护腿、护臂须严格执行规则规定穿在道服内。
(五)各参赛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道服左臂必须佩戴上海跆协会标(10元/个),可赛前至上海跆协订购。
十六、赛风赛纪规定
参阅本次赛事的《赛风赛纪规定》。
十七、其它规定
(一)在竞技比赛进行中,如另一方弃权时,胜方须身着道服、护具进入比赛场内由主裁判宣判获胜,如胜方运动员未按规定进入比赛场内经主裁判宣判获胜,则视为弃权。
(二)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应于赛前1小时到达比赛场地,如检录处点名3次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参赛证”进场比赛,报到时交检录组登记查验并检查服装,如遗失“参赛证”则需于比赛前向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递交身份证,由组委会办公室出具证明后参赛。
十八、禁止使用违禁药物,违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九、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山东中路311号3楼跆拳道协会。
联系电话:021-63307271。
二十、受传染病、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组委会有权视特殊情况调整竞赛日程、推迟乃至取消本次比赛。
二十一、本规程之未尽事宜,随时由组委会联席会议修正,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上海跆协官方网站 www.shtaekwondo.org.cn关注补充通知,核对、查询、报名,了解最新信息。
二十二、本规程的解释权归本次比赛组委会。